web analytics
mMK: police authority
顯示具有 police authority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police authority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沒有驚慌的警方,眾多的所謂襲警根本不會發生
梁國雄 陶君行
被裁定襲警罪,被宣判以社會服務令服刑。

學江記話齋: 市民做嘢! 警察彈開!

(係 http://hk.youtube.com/watch?v=_9tVPuHrod8 的影片8.26前後,可以清楚見到畫面中的梁朝偉以佢的右手伸向當時站在他的右方的劉青雲,並對其左手有拍打的動作,影片甚至清楚錄下了帶力度拍打產生的聲響,證據很明顯展示梁朝偉有襲擊警員的意圖.請法官明察.)

{當然,這個警察的形象也好像有點問題}

2009年1月11日 星期日

曾德成讚賞警隊是優秀隊伍
(星島)1月10日
(文明單位)1月05日

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莫须有 黄秋生(专辑《地茅摇滚》)

2009年1月4日 星期日

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當法庭選擇警方成為唯而被接納的可信證人!
但警方真是可信嗎?
選擇性的唯而被接納下,又仍有可信的嗎?這實際助長了什麼?
我們的法庭在幹麼?
我們的基本權利仍在麼?

裁判官林鉅溥在馮炳德一案的判詞裏說:「但係我相信,辯方證人﹝另一名示威參與者﹞同被告的政治觀念相同,dw2﹝辯方第二證人﹞同被告係同一個組織的成員,經常會見面,所以『講話睇唔到』係好容易講出來的,會比起『具體情況』更加容易講出來。」相反「法庭認為警方並冇誣告被告的動機,法庭亦都唔會對呢樣野有幻想,唔接受辯方講誣告的理據...。」

法官不知道根據什麼相信,警察伙記之間不會夾口供,反而示威者之間就會。早前謝德文那件聳人聽聞的「反砌生豬肉」就說明了警察之間是會夾口供的!

上文摘寫自一篇inmedia才有的香港真正重要新聞(真感謝朱凱迪)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1856
看完報導,我感到我們社會大眾已被溫水滾熟了,對人權被出賣全無動於衷,
主流媒體新聞,還是被無聊的所謂新聞充斥,
單和剛看得我動容的60mins也就真天壤之別.

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案件編號 : ESCC4600/2007
(LINK FOR CHECKING ON TRIAL'S DETAILS>
http://e-services.judiciary.gov.hk/hr_enq/index.jsp?lang=TC)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裁判官: 林嘉欣裁判官Mr. Gary Lam Kar-yan, Magistrate
法庭: 第8庭4字樓Court No. 8(4/F)
上午09:30 am
被告/答辯人: D1:冼惠芳 SIN, WAI FONG JOANNE & 11 others
控罪/性質: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其他 12 項Obstruction of public place & 12 others
聆訊: 續審Part Heard 2008年10月14-27?日

司徒華所屬的民間電台檢控案,昨晚聽myradio得知似乎改了期,撐華叔的明早活動大概也會暫延,從支聯會網站中被抽起了.

看到luke blog中的標題,想起另一不合理對待老人家的個案:

http://210.177.167.103/cgi-bin/nsrch.cgi?seq=784648

(亦可參毓民http://tv.on.cc/index.html?s=41於10/10 的可大可小entry)

2008年8月17日 星期日

這個劉健威其實真不賴呀!繼那日專欄的黑夜將臨?提及柏齊被捕段片(其中一個短版:http://www.youtube.com/watch?v=ISdh_4a0tw8,長些的vartivist版,早見於inmedia,或luke個blog),今天又以停止濫權作續,自道出在七十年代,他也被抓進在警署過過一夜.原來是前輩過來人,失敬失敬.

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

無線《全民開講》節目談論警權一集被突然抽起(詳情),眾嘉賓主持於是決定舉辦一場回應論壇:

《瘋狂搜身.全民點講?》

日期  :2008年8月3日(星期日
時間  :晚上七時三十分
地點  :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
出席講者:邵家臻(主持)、麥家蕾、王浩賢、涂謹申、葉寶琳
題目  :警權及有關無線臨時「抽片」事件

主辦:民權行動組
相關網站:
http://actingcivil.wordpress.com/
直播網站:
http://www.smrc8a.org/civilaction/live.html
特別銘謝:中大校園電台提供網絡及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