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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K: 長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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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感謝onnnn及lm堅持著run個平臺
http://put.hk/reader/wonderspace.net/wonder.talk.hkarts.html

其中包括發現了這個

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沒有驚慌的警方,眾多的所謂襲警根本不會發生
梁國雄 陶君行
被裁定襲警罪,被宣判以社會服務令服刑。

學江記話齋: 市民做嘢! 警察彈開!

(係 http://hk.youtube.com/watch?v=_9tVPuHrod8 的影片8.26前後,可以清楚見到畫面中的梁朝偉以佢的右手伸向當時站在他的右方的劉青雲,並對其左手有拍打的動作,影片甚至清楚錄下了帶力度拍打產生的聲響,證據很明顯展示梁朝偉有襲擊警員的意圖.請法官明察.)

{當然,這個警察的形象也好像有點問題}

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Julian的襲警案判決被定在15周不改,
對於長毛將面對的襲警案,是否一種政治打壓的舖路工夫?

依據《立法會條例》:

39. 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或當選為議員的資格的情況
...
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所犯的任何罪行,並就該罪行被判處為期超逾3個月而又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又貪心地為貪婪?跑了轉,寫了篇尋找麥顯揚,
結果,沒留意今天是大日子,沒有去撐添.

梁國雄陶君行襲警罪成立
(明報)12月11日 星期四 13:30
立法會 議員梁國雄 與社民連成員陶君行,被控去年12月襲擊警員,罪名成立,下月宣判。
去年12月全國人大 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 訪港,二人在他演講的禮賓府 門外,燒車胎抗議,其間被指襲擊警員。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裁判官說,無論兩名被告目的如何,都不應該與警員發生肢體碰撞。警方並不想制止集會,警員弄熄當時燃燒的車胎是合理,亦是最低限度的干預;兩名被告當時不合法使用武力,因此判他們罪名成立。
法官會等待社會服務令 報告,案件押後至1月16日判刑。兩人可保釋外出。

看yahoo時事頭條,只見是周慧敏倪震宣布分手.不過聽myradio,得知陶君行的襲驚實指不過是膊頭碰膊頭,長毛出手推推,判重些的話反恐會被世人恥笑.

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出去做一陣嘢,就錯過了這些精彩時刻,好彩有FRIEND傳返來得知.

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





看長毛頭戴字環,讓我想起文革的批鬥.
記起有次張生同我說,大陸領導人怕六四,不是怕民主,是怕文革.而這也是曾特首的民主就是文革的來源.我當然不信.
我的看法是,極端民主時,確會有六八的亂,而當中甚至有一批毛派,但那文化革命跟文化大革命,當然又是兩回事.
昨晚又睡不著,有線看到張艾嘉演處身文革的電影紅提琴.
不過我感有趣的,是戲最後對於有錢出來買文化的人的文化,實不及成就了文化卻付不起錢買回文化的譏諷.
我又於是想起,上陣子被人罵自詡窮酸相,原來現今世界窮人喊窮也不可以.

那天我赴會展後,跟著到西環,就是下著大雨,拿著折了一枝骨仍不願就掉的摺傘走著,為的是到舊電話店退那數十元的電池.本來就是生活在這社會的邊緣嘛,偏偏art fest轉了老闆後的記者會年年設在peninsula,我連登記都怕,唔通去到叫綠寶咩.如陳雲所言,迫窮人入商場,只會增加社會的階級不滿,任由窮人過其社區生活,各不相干,其實也是一種社會和諧的方法,硬撼,其實對窮人階層不同是無益,難道富人會以為窮人是為嘈而嘈?

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及長毛等一眾到孫公家屋苑示威案的裁決 !
12/09/2008 02:30 pm

東區裁判法院 第五庭法庭 五樓 No.5 (5/F)
裁判官 林嘉欣

案件編號 ESCC3707/2007
被告/ 答辯人 D1:區國權 AU, KWOK KUEN& 5 others
控罪/ 性質 (1)參與非法集結(1)Taking part in unlawful assembly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in the due execution of his duty

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蕭若元解釋點解要投長毛(社民連)


投社民連的長遠價值,策略意義何在 (full length版)
蕭若元: 為什麼要投長毛/社民連 + 傳統泛民受制度局限 (Part 2)
為何泛民應該要較「激進」? 為何議會文化要改變?(Part 3)

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

今天聽長毛情理兼備的自我結案陳詞,與jfk的結尾有得fight.在未知裁決(9月12日2:30東區)前,公道已自在人心.對於警權政治歧視而終要落在司法判決的審訊,在技術條文以外,單控方的警方證人的種種違法或違守則行為(其中並導致聯合假證可能成立),根本就夠把長毛當庭釋放.
我很肯定,這個人(這種人)就是我要選,我才可以信任的議員,
這個就是我想要世界的伙伴.
「我們的唯一所犯,就是不屬於這個社會.」

我會試試是否可以找回聲帶,
讓所有人也聽到這種我們世界因此才值得存在的良知聲音.
so much to do really. did only a faction. this again stands out and got my notice:
非法集結及襲警案 2008-08-05 — Plato
捍衛住屋權益聯盟等人被控於2007年6月3日非法集結於孫明揚局長的屋苑及襲警。今早到梁國雄結案陳詞。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0699


法 庭
Court :
第五庭 五樓 No.5 (5/F)
裁判官
Magistrate :
林嘉欣裁判官 Mr. Gary Lam Kar-yan, Magistrate
上午 10:00 am
ESCC3707/2007
D1:區國權 AU, KWOK KUEN& 5 others
(1)參與非法集結(1)Taking part in unlawful assembly(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2)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in the due execution of his duty(3)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3)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in the due execution of his duty(4)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4)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in the due execution of his duty
續審Part Heard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特區政府傍晚設宴歡迎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雖被邀請出席,但卻在進入會場時被拒。

這樣不平等對待我們的其中民選立法會議員,這算什麼?
怎可以放過這樣的縮頭政府!
有習近平在的香港地方,原來也是中國地方,就不准長毛到?

是時候到我們出嚟行,撐長毛!

(單是長毛當日來撐出嚟行展覽,今日我們不是該同樣出嚟撐番佢?)

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

統戰收編的分化策略不也是一種關-連?

川民不歡迎 拒長毛入境

中國入境不單當局聽取民意,而且就個別個案給出理由.

香港記者寫道:
「穿寫上「人民不會忘記」六四 標誌T恤的梁國雄,特意在記者面前打開行李,強調自己並無帶任何「示威道具」。當中有一封寫給四川省政府的信件,表明「徹查豆腐渣工程,開放言禁黨禁。」

難怪一名內地網民「浮沉人世間」嘲諷「長毛」表達意見的行為是「行為藝術」.

因為人本就是「示威道具」.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立法會不久前召開特別財委會,討論向賑災基金注資援助地震災民,會議開始前「長毛」未經批准就搶先發言,要求全體與會者默哀。譚耀宗表示同意,於是全體與會議員及政府官員起立默哀。隨後舉行立法會全體會議,「長毛」又違反議事規則,搶先站起來發話,要求全體議員默哀,並要求立法會及特區政府降半旗。主席范太警告他不要違規。不過,范太還是接納了全體默哀的建議,要求全體與會者默哀一分鐘。默哀後議員就座,「長毛」卻企起身追問范太有冇建議政府下半旗三日哀悼死難者。范太指「長毛」唔遵守裁決,指令「長毛」離開,「長毛」自行離場。...
2008-5-21 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