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以至香港回歸之前的文化藝術政策,都是零散地分布在不同的部門之中...
...過去港府制訂的文化政策,實際上就是以精致(?)藝術為主要對象的公共文化(public culture)管理措施.
五十年代香港文化的多元發展及港府的消極不干預政策
由六十年代大會堂落成開始的積極不干預政策
1977年政府進行內部研究,確認自己在發展藝術所擔任的角色...這個主導文化服務的角色主要是由市政局承擔,而政府亦首次承認了它類似反應式的藝術政策(reactive policies),即是政府設立一些被動式的,反應市場需求的機制,當藝術界有明顯要求時,才給予援助或諮詢,支援(撥款)以短期為主,雙方無強迫性的義務.
七十年代...嚴肅文化的消退,使香港的文化生態失去了健康的上下交流,這也許令致某些通俗文化產品得不到提挈而走上媚俗,鄙俚和反智之路,而進口的西方精緻藝術(如歌劇,古典音樂)因與本地群眾的生活脫節,也很難融合出本地特色.
七十年代是香港文化政策發展的第二階段,其特徵為開始了以科層組織管理文化服務.
...政府已從最低限度管治權minimal government)的政府向責任政府過渡...
八十年代
...讓港人懷念英國的管治.文化藝術有粉飾升平的作用...
成立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這項行政改革,加深了香港在文化行政上行政主導的程度,削弱了民選擴大之後的市政局的權力,也為日後出現議員與政務官各自為政甚至背道而馳的局面,埋下伏線.
九十年代:面對回歸,官方與民間的互動
clp.hkadc.00.7
香港文化藝術政策回顧 hkadc研究部 2000/7/15
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
標籤:
cultural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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