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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K: A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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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

昨天聽了james wong的adc威尼斯雙年展(又從頭來的今一次)上訴,但因為有幾位高人在,事後大家討論了些如何才不致把上訴成為僅為與藝發局在條款上的糾纏追逐,打完一次只換下一次又多了adc另為自我保護的更多一面牆,而是真想想爭取什麼目標,才能真使adc本份地地為藝術,為文化服務,於是發覺大家(就算adc未能)似或真可以move on了.


據utube的trace,到了下址,見到另一種嘗試.
http://heliusyuen.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15.html

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那天收到藝發局的藝術發展獎的紀念特刊,其實對於內裡那篇對自己作的訪問,慘不忍睹,讀一次都嫌太多.對於前輩都還是要說,實在太多人都成了賣文者.藝發局當然是有意把某些內容剔走,單看他們用了什麼而踢走了我給的什麼相就知.(那天我在藝發局大堂一路等,見到其電視有頒獎禮的短片精華,同樣不見有我份.)
幸而書中還有上臺一幀照,見證這種被邊緣化.

2008年9月29日 星期一

個人受到藝發局不妥對待的經驗,上周就又多了一宗.

如上則的entry所post,上星期中收到james wong的電郵,說上星期四下午藝發局會有公開予公眾旁聽的,有關於james wong對這屆威尼斯雙年展遴選投訴的聽證會.既不想錯過這種難得一看的申訴過程,更尤其是對於當中所列不准用中文(廣東話)所涉及的基本法問題感興趣,我就決定要去.可惜雖已取乘地鐵,卻仍了誤點,約3時10分才抵藝發局的新址,我向接待處的職員說明來意,職員表現頗沒有準備,問過我如何稱呼,我答劉生後,便(我不記得有否撥過電話,)走進了接待處右的閘門,一等就等了我三數分鐘,我本來心裡已在想必要記下這幾分鐘被浪費的寶貴時間,然而職員出來時,卻對我說:

對不起,今天沒有關於威尼斯的會開.

我沒有法子,就只好自己試打電話給james wong,電話飛到留言郵箱,我於是下了樓,撥電找到友人幫我上網確認日子時間地點,雖無誤,但無計,唯有在james wong留言郵箱留言後,離開回家.

一路步行到北角,取道看了atting house,正近巴士站時,就收到一電話,來電者自稱是藝發局的某人,問剛才到藝發局的是不是我,說他們的職員搞錯了,但她的說話是說:

我們同事不清楚那個會是公開的.

她續說會仍在開,我就在約我離開後起碼又半個鐘後回程,遲到恐怕足句鐘才回到藝發局.到了藝發局,先前接待我的人不見了,我又要再報上來意,貴姓,總又想要我的全名,我答總之我是公眾想來旁聽就是,結果其通電話後,又說等等,我就說是你們同事趕錯我走又打電話俾我叫我回來的,現在已遲,時間寶貴,佢就自己進了那右閘,我想隨行,被止,說要等,她先去知會,去了,回來,就才帶我入內,結果豈不是自己煩多了會議一次?

入到去,見到也是一個奇怪的安排.職員們都靠檯坐,唯james wong與阿gum坐在一排靠牆的滑輪椅上,連桌面都無得用,我就選了一個角落坐下,聽到的內容有限,下次再說,但後來才得知,原來阿gum(作為另一位熱心的旁聽市民)也是同我一樣遭遇,他比我稍來遲一步,並又是先得到那答覆,說沒有威尼斯的會開,但大概佢更會堅持(又怪我自己對日子確常自我失魂),藝發局也見接連如此的訪客,就查明後給他進了,他的實際版本,我不在場,就留給他自己說.

而結果呢,基本法一部份,我就沒法聽到據說有關法律意見等部份,作為旁聽,雖中間我一入去不久就聽到這個聆訊的board的偏頗而想插咀,但又不知規例,我就還是決定先在當刻收口,下一次才來集中指出其不是.但其實james wong的問題到底不過是助長機制的改進,可惜會上眾人們卻更像是為了機構不留james wong任何口實而處處更顧著自保多於認識自己的問題.

就我個人遭遇方面,總的來說,藝發局職員恐怕又一次講了大話,
究竟她們第一次見我時,說那天沒有關於威尼斯的會開時,是否真的不知道今天有關於威尼斯的會開?
但那時james wong其實已於十分鐘前為了這會而到過藝發局接待處!
兼且職員在我查問後,又入過右閘門,該知道有什麼會(正在)在開?
抑或她們正如後來的來電,職員是知道有這樣的會,卻因為沒想過會是公開而就撒了謊,硬說那天沒有威尼斯相關的會開!?好使我該離去?

這是一種怎麼樣的機構文化,可以有這樣接二連三的犯錯?在我眼中,藝發局屢屢犯錯的根本原因,在於其就是總愛先自保,不惜漠視市民大眾(其服務對象)的權益.(包括我朋友當日被拒進入頒獎禮會場)

但試問一個市民會貪得意,在周四下午辦公時間專程走上來,說旁聽一個不公開的會議嗎?然而,她的職員卻可以在未查考清楚的情況下,就把市民(以謊話?)打發走了,這是怎樣一個服務公眾的機構?

從我單留下了劉生稱呼,卻竟可以事後收到電話,這是一個怎樣的機構?我要讚他們的認人效率,或是麻煩人黑名單的準確推敲,使我可以拆返聽到那會議的尾端部份,甚至還要讚他們把我的個人(因其他(發展獎?)事項而提供的)電話號碼資料隨他們使用?

本來唔想失禮,但真還是要大罵一聲,豈有此理!

2008年9月24日 星期三


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本人,劉建華,若不是因為被提名與獲獎而參與藝展局的香港藝術發展獎2007並出席了2月27日的頒獎禮,我可能就永不知道,現在的藝展局已是個怎樣的機構.我的經歷揭示了:

(1)藝展局仍舊是會繼續為不得失權貴而在出版物上把關及玩手段, 也即就是作出政治性的審查.

(對於我的簡短履歷雖然不是以簡短履歷方法呈示,但其能隻字不改的被刊登在場刊這一方面,我還是蠻感謝藝展局對承諾的遵守.但是,)他們在處理我個人於場刊上資料的動作,現在因為多了對我作出

(1.1) 虛假的資訊和承諾

(茹國烈親口在我兩就簡短履歷(bio)問題*的會面上說過{--這個本不必要的會面我本來也算了},因為我堅持用我的簡短履歷,我會不同於其他得獎者就是只得一段簡短履歷,嚀嚀啥啥會多了一段,用孤號孤著)



(1.2) 以沒有知會的方法(進行瞞騙)剝奪了我在場刊上(如其他得獎者般)發表自己的得獎感想的權利!

因此,現時他們的作為比起採納不採納我遞交上的簡短履歷其實更嚴重,更不當!

我於此必須強烈的向藝展局抗議,並(由於不想這種事情再次發生,故此決定不單如過去2003年一趟僅以發表公開信形式提出抗議並而決定)要求藝展局作出公開的道歉.

(不想我日後說沒有站出來撐的人們,我也建議你們主動發起聯署.)

至於

(2)我的同伴被拒門外的例子,使我們也知道了,縱使你有請柬,準時入場,但拿著示威牌,在大堂向曾任權喊過口號,他們可以騙說(!)找不到你登記的名字(雖然我的同伴幫他們從名單中找到了!).接著職員們改口說因大會規矩而不會放行,我的同伴問是什麼規矩,他們說,他們說的就是!我的同伴於是當然追問那是進說?要求要找負責人,卻就被叫要在場外一直待到儀式完事.
我的同伴問道,若她承諾她不會在場中示威,可否進場,職員卻還是不肯放行,說不信任她的承諾,但我的同伴的標語/示威牌一直都沒有藏起過,從頭到尾都沒有意圖瞞騙,這種對於別人承諾的不信任,也是難以令人接受.
茹國烈事後出來,只是重覆說要先理解事件,說了會在約周一答覆我的同伴.我亦會繼續跟進.

* 這是我最後給他們版本的簡短履歷(bio)

劉建華 LAU Kin Wah
1971生。1989年六四屠城衝擊下進中文大學藝術系。1998年為反對藝術界參加功能組別選舉而開始投稿。2003年廿三條立法陰影下,為威尼斯雙年展香港館場刊所寫文章遭藝發局試圖審查並最終延誤出版,自始尤其關心本地政治藝術的作為。
Born in 1971. Entered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Department of Fine Arts in 1989, under the grave impact of the June 4 Massacre in Beijing. Started contributing articles in 1998, with an article opposing Arts Sector participating Legco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Election. Under the pressing Basic Law enactment of article 23, the catalogue essay written for Venice Biennial 2003 Hong Kong Pavilion faced ADC censorship and delayed publication, leading to the recent focus on local political art.